“低价游、高价购”是备受游客诟病的旅游业顽疾,此类旅行社在招揽游客时往往采取“零负团费”模式,即只收取旅游项目运作成本价,更有甚者低于成本价,再通过导游向游客增加自费景点和购物点等方式赚取“回扣”和“人头费”,填补亏空。
然而,由于旅行社急于收回成本,诱导、安排消费项目过多,极易造成与游客间纠纷,“不购物遭辱骂”、“不消费不给房卡”等负面新闻屡次出现。
在中国未来研究会旅游分会副会长刘思敏看来,不合理低价游现象是旅游行业中的一种恶性竞争行为,属于行业中的“伪劣产品”。“长此以往,势必造成‘劣币驱逐良币’,扰乱整个旅游业环境。”
对不合理低价游,中国旅游管理部门早有警示,且《旅游法》第35条明文规定,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,诱骗旅游者,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。
2017年,原国家旅游局紧盯“不合理低价”等行业顽疾,联合公安、工商、工信、网信等部门开展了一场旅游市场整治风暴,共检查旅游企业61755家,立案2911件,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3563.46万元人民币,吊销营业许可证52家,罚没金额超过过去3年处罚总和。
据官方通报,近日云南省昆明市公安机关又成功打掉一个以“低价团”吸引游客消费收取高额回扣的犯罪团伙,抓获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受贿嫌疑人31人,刑事拘留28人。该案涉及云南省内数十家购物店,涉及省外北京、深圳等多家涉旅公司,形成了完整犯罪利益链条,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。
不合理低价游等旅游失信现象在被媒体曝光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,进一步引发了民众对中国旅游行业诚信问题的担忧。在旅游业快速发展、民众对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要求日益增长的背景下,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十分紧迫。